三、盎格魯-撒克遜人的起源
盎格魯-撒克遜人來自于歐洲北部,今天的丹麥和與它接壤的德國北部地區(qū)。在羅馬時代這里屬于日耳曼尼亞地區(qū),盎格魯-撒克遜人是地道的日耳曼人。
盎格魯-撒克遜人是一個統(tǒng)稱,有時被簡稱為盎格魯人?!坝⒏裉m”的意思就是盎格魯人的土地。其實來到大不列顛島的日耳曼人至少包括三個部分。
盎格魯人因為來自盎格恩半島而得名。在今天的地圖上似乎已經(jīng)找不到叫這個名字的地方了,它大致就是德國最北端與丹麥接壤的狹長部分,也就是石勒蘇益格-荷爾斯泰因地區(qū)。
撒克遜人因為來自薩克森地區(qū)而得名。它位于盎格恩以南,今天德國的下薩克森州。下薩克森州的首府是漢諾威。最初的撒克遜人抵達英格蘭一千年后,又一個來自漢諾威的薩克森人成為了英格蘭國王,他就是喬治一世。
“撒克遜”和“薩克森”來自于同一個英文單詞??紤]到長期以來中文翻譯的習慣,下面的敘述里用薩克森指歐洲北部的那個地名,用撒克遜來指來自那里和抵達不列顛的那群人。還有朱特人(Jutes),來自盎格魯人以北的半島部分,也就是今天的丹麥。丹麥和石勒蘇益格-荷爾斯泰因地區(qū)所處的半島今天合稱為日德蘭(Jutland)半島,意為朱特人的土地。
日耳曼尼亞包括了今天的德國及以北的歐洲地區(qū)。日耳曼人包括了很多部落,在日耳曼尼亞廣闊的土地上居住和遷移。他們語言和生活方式相近,但又保持著各自的獨立。
萊茵河是日耳曼人和凱爾特人的分界線。在羅馬時代早期,這兩大民族與羅馬帝國一起瓜分了歐洲的土地。羅馬在南、凱爾特人在西、日耳曼人在北,形成三足鼎立。羅馬征服、同化了凱爾特人,但對日耳曼人四百多年的戰(zhàn)爭卻始終無法取勝,反而最終被日耳曼人擊垮。
凱撒曾經(jīng)對他接觸過的凱爾特人和日耳曼人進行過比較,大致的區(qū)別可以概括為:
一、凱爾特人的部落首領(lǐng)對部落事務進行管理,有很大的權(quán)威。日耳曼人似乎在平時沒有這樣的統(tǒng)治者,只有在戰(zhàn)時才推選出具有絕對權(quán)威的首領(lǐng)。
二、凱爾特人分為祭司、武士和平民三個等級,平民需要繳納重稅但權(quán)利有限。日耳曼人沒有私有權(quán),沒有等級之分,所有男人都是獵手和戰(zhàn)士,不事農(nóng)耕,但負有在本部落之外盜竊和搶劫的義務。
三、凱爾特人已經(jīng)開始信奉羅馬的神,開始使用文字。日耳曼人只信仰太陽、月亮等自然力量。
把凱撒的觀點總結(jié)一下,就是凱爾特人更接近羅馬人,比日耳曼人的文明程度要高。羅馬人把未被征服和同化的異邦人稱為“蠻族”。凱爾特人曾經(jīng)是蠻族,但凱撒征服之后被同化了,成為了羅馬人。而日耳曼人在羅馬人眼中自始致終都是蠻族。
凱撒對日耳曼人的了解來自于同羅馬交戰(zhàn)過的幾個日耳曼部落。這些部落地處日耳曼尼亞邊緣地帶,還不能代表整個日耳曼民族。凱撒之后100多年,羅馬的歷史學家塔西佗在他的《日耳曼尼亞志》里對日耳曼人作出了比較全面的描述。
環(huán)境。在塔西佗筆下,日耳曼尼亞“景物荒涼,風光凄厲”,“這一塊地面雖然也有著種種不同的形狀,但整個說來是一片密樹參天、泥濘滿地的地區(qū)”。
人種和性格。日耳曼人有著“藍眼睛、金黃色頭發(fā)和高大的身軀”。男人是天生的戰(zhàn)士,“只有突然沖動的勇猛而不耐心于操勞和艱苦的工作”?!耙雱袼麄兿裣驍橙颂魬?zhàn)和贏得創(chuàng)傷那樣地去耕種土地和等待一年的收成,那是困難的。而且他們還覺得,可以用流血的方式獲取的東西,如果用流汗的方式得之,未免太文弱無能了?!?/p>
生活。日耳曼人還處于以物易物的原始階段,居所簡陋,衣著粗糙,甚至穿獸皮。畜牧和狩獵是主要的生活來源。土地是部落共有的,耕種的似乎只有大麥一種作物,將大麥發(fā)酵,釀造出酒精性飲料,就是原始的啤酒。日耳曼人嗜酒,“如果讓他們縱飲,他們想喝多少就給他們多少,就容易使他們自動屈服,正如用力劍征服他們一樣?!?/p>
家庭。日耳曼人實行一夫一妻,“大概是野蠻人中唯一以一個妻子為滿足的一種人。雖然也有極少數(shù)的例外,但那些例外者并非出于情欲的作用,而是自于出身高貴才招來許多求婚者?!闭煞蛴袡?quán)處罰不忠的妻子,不守貞節(jié)是不可饒恕的罪行。
婦女得到尊重,她們不僅操持家務,還隨同部落出征,為自己的親人吶喊助威,激發(fā)男人的斗志。受傷的戰(zhàn)士“把自己的創(chuàng)傷帶到母親和妻子面前,而她們也毫不畏懼地要求查看和吸吮那些傷口”。在即將戰(zhàn)敗的時候,“這些婦女們不斷地祈禱著,并且裸露著胸脯,這樣便使男子們儼然感到她們即將被奴役,而婦女之被奴役乃是他們最痛心的事”。
統(tǒng)治者。不同于凱撒所記述的,塔西佗筆下的日耳曼部落已經(jīng)出現(xiàn)了統(tǒng)治階層。國王(可能是部落聯(lián)盟的首領(lǐng),相當于大酋長)按出身推舉,但權(quán)力并不是無限的,不能一意孤行。祭司可以決定死刑、囚禁等刑罰。指揮作戰(zhàn)的將領(lǐng)以勇力為標準,借作戰(zhàn)的勇敢和身先士卒來博取戰(zhàn)士們的擁戴,士兵也忠于他,為他死戰(zhàn),以茍全性命為恥。
部落會議。每個部族或者每個部落都有酋長,小事由酋長決定。遇到大事比如推選國王或酋長,或者審判罪犯或逃兵,先由酋長們協(xié)商,再召集全體部落成員召開大會決定。與會者用噓聲表示反對,用揮舞長矛表示支持。
司法。被大會宣判有罪之人將立即被處死,或者被判繳納牲畜作為罰金。罰金的一部分交給國王或全體部落成員所有,另一部分交由受害人或其親屬。大會選舉出酋長或者司法官,同時為他們每一個人任命一百名平民作為助手和顧問。
《日耳曼尼亞志》是了解早期日耳曼人的最一手的史料。有一些概念比如國王、酋長、司法官,或者是作者有意模糊,或者是從拉丁文翻譯成現(xiàn)代語言的原因,含義不太明確。也有觀點認為塔西佗為了抨擊羅馬日益腐化的社會風氣,故意對日耳曼人的社會進行了美化,不足全信。甚至人有稱之為“最危險的一本書”,因為德意志民族主義者憑借它宣揚德意志民族與生俱來的自由、堅毅、正直、淳樸、忠誠的品格,最終被納粹德國利用,要“純潔”日耳曼民族的血統(tǒng),引發(fā)了現(xiàn)代歷史上最悲慘的一幕。
《日耳曼尼亞志》里還提到了盎格魯(書中稱作盎格利人,Angalii)人,稱他們?yōu)楹恿骱蜕炙h(huán)繞。塔西佗說他們和其他的好幾個部族都沒有什么值得一提的。但正是這個不值一提的部族,在200多年后,連同附近的撒克遜人、朱特人一起,開創(chuàng)了一個新的國家,并最終影響了整個世界。